失信被执行人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39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04民初4181号 |
案号 |
(2020)皖0504执1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范里亚支付工资765413.06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713995714C |
登记机关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