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3********0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23民初1920号 |
案号 |
(2020)云2923执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祥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张树龙、杨应美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申请人普翠英借款本金5万元。二、被执行人张树龙、杨应美于2020年4月20日前支付申请人普翠英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止以5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祥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