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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启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4********0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2324民初1640号
案号
(2020)黔2324执恢1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晴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龙启会所欠原告刘克凤借款39700.00元,被告龙启会从2018年12月起,每月28日前偿还原告刘克凤500.00元,至还清39700.00元为止。二、若被告龙启会不按协议履行,原告刘克凤有权申请一次性执行未偿还的借款。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96.00元,由被告龙启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晴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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