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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25********09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105民初1871号
案号
(2020)鲁0105执38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王超越借款本金115277元;二、被告徐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王超越利息(以115277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3日起至被告徐建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徐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28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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