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7********35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626民初4670号
案号
(2020)豫1603执3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勇振、于琳琳自愿在2019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30000元,在2020年1月30日之前偿还30000元,在2020年2月29日之前偿还30000元,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将下余的本金9500元及利息偿还完毕,被告于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被告均同意。二、如被告未按上述协议第一条履行,原告有权申请对上述款项一并执行,原、被告均同意。三、原、被告之间以后其他无纠葛。案件受理费1143.70元,由被告于勇振、于琳琳、于辉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