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4********0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972民初 9762号 |
案号 |
(2019)粤1972执8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18年7月11日,被告广州洋吉化妆品有限公司、徐丹尚欠原告货款80000元;二、双方一致同意,被告广州洋吉化妆品有限公司、徐丹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原告东莞市竣邦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17500元以了结本案,双方互不追究其他任何责任。三、如被告未按上述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款项,原告有权就全部货款80000元(应扣除签订本协议后已支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受理费280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东莞市竣邦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和被告广州洋吉化妆品有限公司、徐丹各承担一半,被告广州洋吉化妆品有限公司、徐丹承担的部分于签订本协议之时支付给原告东莞市竣邦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12 |
发布时间 |
2019-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粤1972执82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2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2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