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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呼和浩特市新科逸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9580****
执行依据文号
托劳人仲字(2019)61号
案号
(2020)内0122执2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托克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呼和浩特市新科逸化工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倪东海工资290530元。本裁决为非仲裁终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3-11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于士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24089580266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飞翔宾馆西飞翔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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