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禹城康博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9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105民初267号 |
案号 |
(2019)鲁0105执7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历城区沃林竹胶板经营部票据款450万元;二、被告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历城区沃林竹胶板经营部逾期付款损失165205.48元;三、被告山东禹城康博商贸有限公司、被告济南金靴子商贸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被告山东禹城康博商贸有限公司、被告济南金靴子商贸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在下面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以4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12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9120元,由原告负担50元,三被告共同负担490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04 |
发布时间 |
2019-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鲁0105执76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4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8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建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20509217566 |
登记机关 |
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通衢路东侧移动公司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