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安市金桥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9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891民初783号 |
案号 |
(2016)苏0891执5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桥悦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欠原告王怀伟款300万元,于2016年4月5日之前归还原告借款100万元,2016年6月5日前还款100万元,2016年8月5日前还100万元及相应利息(从2015年9月2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被告淮安金桥商贸有限公司、姜其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金桥悦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如不按期履行任一期款项,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全部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其他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32720元,减半收取163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360元,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4-12 |
发布时间 |
2018-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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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姜其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91753924697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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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16-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