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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602********29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1181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黑1181执5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执行被执行人立即给付执行款20000元;2.被执行人自2018年1月25日起,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照1%计算利息偿还申请人至付清止;3.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执行人给付案件受理费221元及执行产生的各项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07-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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