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立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828********3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26民初706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张立建偿还原告陈东亮模板款3756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375600元为基数,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标准,从2015年3月28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67元,由被告张立建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向本院预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直接将上述费用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