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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宣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24********09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721民初1786号
案号
(2020)桂0721执10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1836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1月1日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及受理费153元;2、案件执行费由被甲请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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