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三门达力管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2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1022民初2014号 |
案号 |
(2019)浙1022执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三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浙江省三门县佳南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80000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三门达力管业有限公司、马加南、马加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被执行人浙江省三门县佳南实业有限公司、三门达力管业有限公司、马加南、马加力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5140元,申请执行费82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1-15 |
发布时间 |
2019-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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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加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22062018695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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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三门县亭旁镇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