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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俊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4********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鄢民初字第944号
案号
(2017)豫1025执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鄢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 张国宾、吕翠云应给付原告耿广涛现金人民币185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马俊新、冯俊亭、张爱英、鄢陵县长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襄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02-27
发布时间
2017-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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