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市工商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7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民初1320号 |
案号 |
(2020)黑01执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判令被告大庆市李氏纸业制造有限责任公给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 400万元;二、判令大庆市李氏纸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利息、罚息及复利(利息、罚息及复利自2018年1月2日起暂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合计人民币1 465 710.92元,应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三、判令被告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李玉伟对大庆市李氏纸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判令被告大庆市李氏纸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李玉伟给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律师代理费1万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4 594.27元,由被告大庆市李氏纸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李玉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007627004099 |
登记机关 |
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文华街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