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明美印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7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06民初326号 |
案号 |
(2020)豫0306执1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市华洲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兑汇票垫付款399.7万元及利息(以本金399.7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6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点五五计算);二、被告洛阳明美印务有限公司、岳亚洲、李普、史笑笑对前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洛阳明美印务有限公司、岳亚洲、李普、史笑笑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洛阳市华洲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441元,由被告洛阳市华洲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洛阳明美印务有限公司、岳亚洲、李普、史笑笑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花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3689738653D |
登记机关 |
洛阳市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80号1幢6-3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