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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南市静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4********24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421执1091号
案号
(2020)皖0421执恢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江某1损失103956元(汇至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户名江某2,卡号62×××29);二、被告姚传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江某1损失1849662.84元,被告淮南市静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江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刘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00MA2MUR2431
登记机关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十涧湖路发强医院东100米江淮汽车4S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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