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炎煌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36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102民初1585号 |
案号 |
(2019)闽0925执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协美行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优先股偶跟你说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195972.47元、利息137752.93元(含罚息、复利)(暂计至2015年12月16日,之后的利息和罚息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8%、逾期罚息年利率11.7%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二、被告福建协美行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优先股偶跟你说福州分行偿还律师费人民币25200元。三、被告福州舒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告福州国际家俱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炎煌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李兴旺、被告陈莲香、被告王旭林、被告方穗芬、被告陈志真、被告倪政国、被告林迎春对偿还上述判决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被告陈翠珍、被告黄钰宁、被告黄启人、被告陈秀华在继承黄学军的遗产范围内对上述判决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周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1-25 |
发布时间 |
2019-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0733622982Q |
登记机关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二号楼17层C、D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