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鲁山县泰祥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7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423民初1688号 |
案号 |
(2017)豫0423执2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鲁山县泰祥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所欠原告薛向军709000元;于2017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薛向军30000元;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300000元;下余欠款379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清偿完毕(逾期未支付,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原告薛向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890元,减半收取5445元由被告鲁山县泰祥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11-10 |
发布时间 |
2018-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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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袁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3555749330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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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鲁山县让河乡头道庙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