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志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03********0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421民初116号 |
案号 |
(2020)桂0421执恢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志坚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本金39085.48元,利息2230.62元(利息计至2020年3月30日)违约金250.87元,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89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