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兴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32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413号 |
案号 |
(2020)鲁0404执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为枣庄市福兴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福兴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三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执行标的为(1)截止2020年4月18日,借款本金为人民币8990000元,(2)根据合同的约定,逾期利率为人民币贷款利率上浮50,罚息利率为人民币贷款利率上浮100.(3)申请执行人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玉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723280958Y |
登记机关 |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解放南路中兴大道1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