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振凯义乌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2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鸡仲裁字(2019)第4号 |
案号 |
(2019)黑03执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鸡西振凯义乌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陈大明返购商铺款308085元、履约保证金2000元,计310085元。二、被申请人鸡西振凯义乌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陈大明逾期给付商铺返购款违约金8900元。被申请人给付的上述款项在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本案仲裁案件受理费10748元,处理费1612.02元,计12360.2元,由申请人负担940.7元,被申请人负担11419.5元,该款项申请人已预付,被申请人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将负担的11419.7元给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时间 |
2019-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黑03执2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2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1898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施仲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00592737814B |
登记机关 |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西路189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