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雅丽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8601民初570号 |
案号 |
(2019)黔8601执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雅丽斋文化传播公司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租金692500、空调费2000元;二、被告贵州雅丽斋文化传播公司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金148750元;案件受理费18588元,被告贵州雅丽斋文化传播公司负担835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1-28 |
发布时间 |
2019-05-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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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远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755375740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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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76号嘉信华庭27层E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