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海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1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渝0101民初8321号 |
案号 |
(2020)渝0101执27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8)渝0101民初8321号民事判决书:一、判决被告重庆海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第三人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966694.32 元及截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173 778.27 元,本息合计 5 140 472.59 元;支付第三人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罚息以尚欠本金 4966 694.32 元为基数,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 50%计算;复利以未归还的利息为基数,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 50%计算,按月计收)。二、判决被告重庆海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第三人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9 000元。三、判决被告重庆海托置业有限公司、被告汤邵国对被告重庆海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及案件受理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余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5-23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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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汤邵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1580189742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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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09-113号海托大厦附楼第13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