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鞠明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82********73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282民初1091号 |
案号 |
(2020)鲁0282执20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即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青岛裕来包装有限公司、鞠云作、鞠明欣、鞠明涛于2020年3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青岛恒利包装有限公司垫付款2735842.43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即2020年3月1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诉讼费、保全费19343.5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即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