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21民初898号 |
案号 |
(2020)豫0721执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欠新乡市联盟达克罗涂覆有限公司货款444639.37元。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分四次支付完毕:2019年5月13日前支付二十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十万元,2019年7月31日前支付十万元,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44639.37元;二、本案诉讼费用3985元、保全费3020元及保函费用,由新乡市联盟达克罗涂覆有限公司负担;三、本调解书生效后,新乡市联盟达克罗涂覆有限公司立即对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账户申请解除冻结;四、如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还款,则承担十万元违约滞纳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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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树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1660937376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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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乡县朗公庙镇恒宇路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