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32********05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932刑终89号 |
案号 |
(2020)云2932执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二、扣押在案的所得赃物现金人民币13900元返还被害人田金海;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云pyh286银色北京现代牌轿车一辆及车钥匙一把,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对被告人李刚盗窃的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