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音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75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5民初15562号 |
案号 |
(2019)京0115执27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合肥音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冯哲返还投资款65 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65 000元为基数,自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计算);二、驳回冯哲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1-30 |
发布时间 |
2019-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邵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6775598930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25号东城时代广场1幢办公楼、商业B座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