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鑫瑞达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2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026民初4135号 |
案号 |
(2019)冀1026执3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潍坊鑫瑞达门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文安县宏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货款286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货款286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潍坊鑫瑞达门业有限公司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潍坊威尔诺蓄电池有限公司对上述本判决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90元减半收取计2795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潍坊鑫瑞达门业有限公司、被告潍坊威尔诺蓄电池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向本院交纳,待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二被告将该款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28 |
发布时间 |
2019-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增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2468828483X2 |
登记机关 |
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朐县东城街办东镇路1279号1幢、2幢、3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