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丘市宇阳宏艺门业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424****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03民初2987号 | 
| 案号 | (2019)冀0903执358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刘晓东、任丘市宇阳宏艺门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2月25日起按照月息1.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上述判决内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75元,保全费3607元,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 发布时间 | 2019-04-27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周立国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82059424836R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任丘市辛中驿镇南马辛庄村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