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8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2民初1934号 |
案号 |
(2020)鲁1322执18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刘坤德与被告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二、被告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刘坤德返还货款8752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4月2日起至被告之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庆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22761896614K |
登记机关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郯城县郯城镇南泉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