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23********29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13民初281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0113执1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张克盈、马芳偿还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借款本金143590.03元;2、由张克盈、马芳向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截止2019年12月21日止的借款利息14870.58元;3、由张克盈、马芳向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2943元由张克盈、马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8-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