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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16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2325民初2006号
案号
(2020)黔2325执6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贞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杨武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贞丰县翔誉工贸有限公司货款103802.50元,并支付从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的逾期支付违约金4930.60元,合计人民币108733.10元;从2018年8月20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所欠货款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清偿为止。二、被告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贞丰县翔誉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2800元,并支付从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的逾期支付违约金2033元,合计人民币44833元。从2018年8月20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所欠货款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清偿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贞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应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217316306394
登记机关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泸 县 云 锦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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