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祥泰嘉和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7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81民初10138号 |
案号 |
(2020)鲁0281执14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青岛祥泰嘉和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牧城门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工承揽款、质保金共计146267.6元,并负担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自2019年9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83元(原告已预交),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641.5元,由被告青岛祥泰嘉和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红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693786981B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3号(城阳街道东田社区居委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