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岳池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9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621民初2065号 |
案号 |
(2020)川1621执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黄周秀损失124,080元;二、被告岳池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刘庆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黄周秀损失78,334.85元;三、驳回原告彭先光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黄周秀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617元,由原告黄周秀负担2,617元,被告岳池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刘庆负担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汉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6217779289590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祥合街D-1-12号门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