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前海中盛一点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0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0303 刑初 346 号 |
案号 |
(2020)黔0303执7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王子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向陈加民及其控制的一点公益平台下设单位(含深圳前海中盛一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一点商业联盟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二十一世纪嘉誉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市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子月、陈立追缴人民币 25,596,537 元,发还被害人(名单及金额详见附页)。追缴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各被害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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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浣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0062658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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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96号松日鼎盛大厦21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