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鑫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8民初241号 |
案号 |
(2020)闽08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鑫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8年10月29日解除。二、被告福建鑫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志高科技产业园广场商业街4号楼一层4104号、4号楼四层4401号店面腾退并返还原告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三、被告福建鑫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支付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尚欠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共计16252.96元及违约金325.06元。四、被告福建鑫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支付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店面腾退返还之日止按4240元/月计算的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被告已经支付原告的占有使用费15560元应当予以扣除)。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福建鑫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巫铭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000774218239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西路68号(福建龙州工业园核心区5-4-1地块)厂房B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