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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娟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728********35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728民初381号
案号
(2020)冀0728执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准予原告忻玉与被告李娟娟离婚。2、被告李娟娟返还原告忻玉彩礼款350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忻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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