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寇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1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725民初2677号 |
案号 |
(2020)川1725执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寇彪下欠原告罗雪莲货款50200元,从2018年12月1日起在每月30日前支付原告罗雪莲2000元至付清时为止;二、若被告寇彪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罗雪莲有权就未给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支付以50200元为基础,减去已付款项,就未付款项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时止的资金占用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6元,减半收取528元,由被告寇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