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725民初3589号 |
案号 |
(2020)川1725执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良刚、黄耕所欠原告张世利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从2019年3月4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付清时止)。其款定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本金5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15000元及所有利息;二、若二被告未按上述所规定的期限足额还款,原告可就被告下差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