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华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6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725民初2752号 |
案号 |
(2020)豫0725执恢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河南华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吴斗省工程款1292929元及违约金258585.8元;驳回吴斗省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763元,由河南华业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侯景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0066465201XN |
登记机关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 |
注册地址 |
周口市外贸商务楼4-5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