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博爱县三星加油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8737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822民特204号 |
案号 |
(2020)豫0822执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三被执行人偿还欠款184440元:2.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债务清偿完毕:3.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21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以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22873763517W |
登记机关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博爱县郑常路南道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