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天益典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7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403民初16号 |
案号 |
(2018)冀0403执17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唐山天益典当有限公司、方露、方保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原告邓巍借款本金18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6月15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 案件受理费210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66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12-05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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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任爱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7772757070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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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迁西县城秀峰里喜峰北路84-1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