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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华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52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02民初6404号
案号
(2020)苏1202执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泰州天恩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华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签订的《玻璃机械定做合同》;二、被告华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泰州天恩电子有限公司货款882000元;三、被告华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泰州天恩电子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4981元、预期利益损失147000元,合计171981元;四、被告华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已安装的钢化玻璃机组拆除并运回;五、驳回原告泰州天恩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564元,由原告负担10279元、被告负担14285元(原告已预交24564元,被告应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迳交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2-24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盖庆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0077526671XE
登记机关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博兴县城东街道博城五路东首(山东华兴科学发展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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