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卢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3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881民初89号 |
案号 |
(2020)赣0881执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卢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井冈山市先进中青年干部培训中心培训费6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60000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从2017年9月3日起算至培训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井冈山市先进中青年干部培训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