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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济南弘智广告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74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北商初字第1391号
案号
(2016)鲁0203执13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市北法院,青岛中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济南弘智广告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海蓝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费人民币8804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青岛海蓝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01元,由原告青岛海蓝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0元,由被告济南弘智广告有限公司负担200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5-05
发布时间
2016-07-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4697475005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南大槐树北街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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