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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恩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02********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0502民初2783号
案号
(2020)吉0503执3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恩月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玉米款13,028.00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玉米款30,000.00元,如被告逾期履行,原告可以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剩余玉米款。二、原告自愿放弃对利息的主张。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7.00元(系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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