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佳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31********6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431刑初29号 |
案号 |
(2020)晋0431执2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沁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佳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李佳进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沁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