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邱小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3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2598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0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邱小兰尚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贷款本金20万元及截止至2019年8月22日利息14638.6元及后期利息。被告邱小兰自愿在2019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原告表示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493元,减半后收取2247元,由给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