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都益民果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4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1258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宁都益民果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曾彦、李瑜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被告宁都益民果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二、被告谢新茂欠原告曾彦、李瑜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被告谢新茂自愿于2019年10月30日前本息一次性偿还。三、如被告宁都益民果业有限公司、谢新茂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以实际借款本金从2016年4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4765元,减半收取2383元,财产保全费1720元,合计4103元,由被告宁都益民果业有限公司负担2735元,被告谢新茂负担136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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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长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0054428002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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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河东村 |






